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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次經過屏東台1省道時
看見一輛警用廂型車停在路邊
開啟後廂門鬼鬼祟祟的
經過這輛廂型車時
才發現原來是警方在取締超速
好在當時車速約70km/h(路段速限70km/h)
為了讓大家看清楚現在的警方是用什麼在吸大家的血
決定在前方路口回頭
停在對向車道來個「你偷拍我 我偷拍你」

停好車後為了不要太囂張
只敢拿出小黑來在車上開窗偷拍


這張是裁圖後的照片
顧及警方顏面(嘿嘿)打上馬賽克

經查這台照相設備
是流動式的Laser三腳架照相設備
聽說目前市售的偵測超速照相設備也測不到它
當你看到他時想減速也來不及
所以....為了大家的荷包和生命安全
大家還是慢慢開車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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